Sunday, March 8, 2015

買樓誤解系列(3)

發表於2011年3月26日
 11. 1997年泡沫爆破,所以1996年賣樓

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,香港2003年再對上一個樓市低谷是1984年第3季,指數是16.7(1999年=100,並非中原指數),而97年最高位發 生於10月,指數是172.9。即是說,假如有人在84年第3季買了一個16萬7千的物業,並在1997年以172萬9千放出,他的利潤是156萬2千。

很多淡友酸友也有一個極嚴重的誤解,就是「預知」2012~2013會泡沫爆破,就預早在2011賣樓等跌。打個比喻,1996年有人預知1997年爆, 先知先覺地在1996年賣樓。這些「先知」可以用高姿態話俾人聽佢一早估到樓市幾時爆,但實際上佢地既策略極為白痴,原因如下:

1996年1月的指數是105.2,即是說,如在那時賣樓,上面個案的例子可以有88萬5千的利潤,與1997年10月賣樓作比較,賺少了67萬7千。換 句話說,由1984至1997這13年間,樓市有43%的利潤是集中在1996~1997這2年之內,其中25%更是高度集中於1997年的頭10個月! 因此,即使先知有預知能力,卻沒有太大的賺錢能力,大部份的利潤也在最後關頭白白流走。預計下年爆但今年先賣樓,簡直不知所謂!

我們再睇睇在1996年賣樓的先知是什麼下場。1996年1月指數105.2,有個傻人唔聽先知話,在1998年7月才放,指數108,在泡沫爆破後差不多一年才放,竟然可以反勝先知!

咁究竟今次樓市幾時爆?我唔知。但我再次重申,樓市爆係因為大量業主供唔起樓要劈價賤賣,這是分析樓市的第一道重要定律。我假設聯儲局在2011年6月開 始加息,再每季加半厘(極瘋狂的假設),而香港銀行跟足,亦要2年時間才P=10厘。我就當佢2013年爆,睇完我上面的分析,各位師兄都應該明白 2011~2013這3年內我們應該做什麼。2011賣樓等跌,基本上等如自殺。

12. 境外有天災人禍,香港樓價會跌

先問大家一個問題:89年64事件,對於8年後就要回歸的香港來說,算不算大事?若算,那樓價應該跌多少?1成?2成?

事實上,89年第2季指數40.8,第3季跌至39.2,只微跌了3.9%,但去到第4季,已反升至41.4,64事件令到大量香港人走資移民,對前途信心盡失,但樓市就硬過鐵,輕輕微調後就一直上升至1995年才出現一次1成以上的向下調整。

一個直接影響香港前途的重大事件,對樓市的影響力只不過是3.9%。數據就是如此。若果有人覺得香港境外死人冧樓可以震散香港樓價,他正在發綺夢。

13. 銀行減優惠 = 加息

有酒家推出1蚊一隻雞吸客,後來改為2蚊一隻雞,消費者就投訴話做乜加價100%,通脹潮又黎。如此無理取閙的消費者,就正正等於那些將「H+1.2%」 稱為「加息」的人。對於供樓人士來說,加息的正確定義是P利率上調。H按由+0.7轉為+1.2,只能稱為「減優惠」,現時正在供樓的業主完全不受減優惠 政策的影響,何來加息?何來週期?

實際上,銀行減H按優惠,即強烈暗示「H+x.x%」中「H」的部份在可見將來沒有可能大幅抽升至啟動P的cap位,故只好向「x.x%」的部分動腦筋。 逆向思維,若銀行預計半年後同業拆息可以升至啟動cap位,那可大安旨意推出「H+0%」的超特惠plan「呃」人落搭,半年後立即啟動P的cap位賺個 痛快,為何要減優惠趕客?

14. 居屋 = 用市價7折買樓

居屋實際上並不是政府「補貼」業主,而是政府和業主「合資」購買物業,業主出7成,政府出3成。表面上業主好似好著數,「7折」就可以買到樓,但問題係負 責出其餘3成的那位股東很惡,不但限制業主的售樓對象,更封鎖業主一切(賣樓以外)產生利潤的可能,不可出租,即使供斷了亦不可加按。按道理來說,用7折 買了樓,應可以租俾人,再將3成分給「股東」,而股份佔7成的大股東,要加按融資冇理由要得到只佔3成股份的小股東同意,但事實上居屋就是一種如此荒唐的 系統。再者,買樓時就話7折,到賣樓時,補地價往往任佢up,可以去到樓價的1倍(即地價佔50%)都得。祥益的汪老闆分析得好好,不愧居屋專家之名,佢 話政府起居屋,冇乜人補地價政府其實有著數,因為政府持有的3成業權隨時間升值。事實上補地價是以現市價計,很明顯政府都係咁諗。

嚷要起居屋的人,眼光短淺,只看到買居屋時所謂「折扣」,忽略了業權完整的重要性。事實上只要買遠些少、細些少或舊些少,已經可以有7折,無需和政府這個惡股東「合資」買樓。

再者,居屋是發水最勁的物業種類,沒有露台、沒有大型會所、沒有工作平台,一梯10伙以上,但實用率卻只得8成甚至7成半,那20~25%的面積去了哪裡?

因此,居屋其實對市民有百害而無一利,嚷要起居屋的人,根本唔知乜野係居屋,或者這些人的目的只不過是想增加供應,方便自己買私人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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